昨晚喝酒喝到吐了,半醉半醒吧。早上很早就醒来,头晕,想想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带着笑吧,苦笑的那种,很可悲。现在心里突然又痛了,来这里发泄一下,想她过得好久好了吧,自己何必打扰又何必自寻苦吃,心头想起一句话,“就是我和他以后不在一起,我和你都不再可能了”,其实自己就是没什么条件吧,呵呵,心冰凉冰凉的。
记得她有次跟自己说有个西安交大的研究生可能想和她交往,她提前告诉我,并提醒我我们该分手了,我很难受,默默答应了,再后来那个男生可能和她有些误会吧,又走不到一起,当时她的QQ签名是“还没开始,已经结束”。我看到心里不是滋味,她跟我说:“我心情不好”,我说:“听你这么说,我心里更不是滋味”。她说:“我这样,你应该高兴哈,你有机会了啊”。这句似玩笑非玩笑的话让我难受了一下午。
哎,有时候真的自己都好同情自己,我自问不是那种喜欢拿往事埋怨人的人,我知道自己还是好想她,希望她过得好,现在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培训,朝夕相处,不过不培训也天天见面,也应该挺照顾她的,周末他们又要去海南旅游,她说应该很好玩,我是否关心她,想着她已经不构成她生活的一部分了。
自己用最伤自己的字眼来提醒自己,自己已经不是她所需要的那个人了,这样或许会好受些,仅此目的,别无他求。。。
Tuesday, April 17, 2007
Monday, April 16, 2007
烟瘾?
突然感觉自己有烟瘾了,拿烟放在鼻子前闻一闻都觉得心里有种痒痒的感觉,有种想抽的冲动,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我平时都没想过自己要染上抽烟的习惯的,也在努力克制自己不抽。烟同酒不一样,酒或能解愁,烟一定是愁上加愁的,郁闷。
别沉沦了,说点正事,今天天气比较热,下午一会记得要把衣服洗了,晚上去图书馆借物权法的书,再借本传记读读吧,有时想读的书图书馆都没有,网上买费时又费钱,人穷志也他妈的跟着短,再有晚上别忘记打电话回家给爸妈,好久没打了,这段时间心情难受想家打回去又怕爸妈担心,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哎,男人啊,坚强点!
别沉沦了,说点正事,今天天气比较热,下午一会记得要把衣服洗了,晚上去图书馆借物权法的书,再借本传记读读吧,有时想读的书图书馆都没有,网上买费时又费钱,人穷志也他妈的跟着短,再有晚上别忘记打电话回家给爸妈,好久没打了,这段时间心情难受想家打回去又怕爸妈担心,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哎,男人啊,坚强点!
Sunday, April 15, 2007
物权行为理论
颓废了很久了,再不能这样下去,物是人非,世界并不能随着人心改变,日子还得熬下去。
上网看到一个法官说的案例:甲购买了乙的汽车,但是登记机构(应是车管所)不同意办理过户登记,随后,甲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受害者将乙一并告上法庭,因乙仍是车主,法官虽然认为欠公平,仍然判令甲乙付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次看到,感觉法官判了个错案,乙已经交付了车辆,再也没有因车辆行驶享受任何收益,没有道理承担赔偿义务。关键是这个案子是由孙宪忠引述的,还引用德国法的物权行为理论解决那法官的困惑,搞得人晕头转向的,最近物权法本身也未出现物权行为叙述,表明理论届仍未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特别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记得很久前看梁慧星的物权法时,他主张物权行为区分债权行为,但非为无因性原则,甚至严重批评无因性理论。
下周大致得弄明白这个问题吧,虽然很多学者搞学术很多年都搞不清除,能有一知半解足以吧,看了台湾的民法典也未见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发条表述,但是台湾通说都接受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而最近台湾对民法典物权编也在修正,希望借机理清一下。
上网看到一个法官说的案例:甲购买了乙的汽车,但是登记机构(应是车管所)不同意办理过户登记,随后,甲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受害者将乙一并告上法庭,因乙仍是车主,法官虽然认为欠公平,仍然判令甲乙付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次看到,感觉法官判了个错案,乙已经交付了车辆,再也没有因车辆行驶享受任何收益,没有道理承担赔偿义务。关键是这个案子是由孙宪忠引述的,还引用德国法的物权行为理论解决那法官的困惑,搞得人晕头转向的,最近物权法本身也未出现物权行为叙述,表明理论届仍未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特别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记得很久前看梁慧星的物权法时,他主张物权行为区分债权行为,但非为无因性原则,甚至严重批评无因性理论。
下周大致得弄明白这个问题吧,虽然很多学者搞学术很多年都搞不清除,能有一知半解足以吧,看了台湾的民法典也未见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发条表述,但是台湾通说都接受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而最近台湾对民法典物权编也在修正,希望借机理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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