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2, 2007
I AM NOTHING
回顾自己毕业两年来,确实好多事情都不怎么优秀,司法考试拖了这么久才过,看着自己以前写的颓废的日志,一阵唏嘘,扪心自问,自己再也提不起半点感情的念头了,想想感情,立马想到结婚,房子,甚至能感觉到女方疑问的眼神,呵呵,都觉得头大,何必呢,认认真真的学本领才是重要的吧,感情可遇不可求,现在的爱情太现实,现实得让人不敢靠近。晚上还是去图书馆看了下英语,虽然看的很吃力,总是看了近一个小时,也能静下来看看书了。
希望明天仍然能坚持。
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Thursday, May 17, 2007
我不是神
下载下来看,还好只是她和她的几个女同事的照片,照片里她笑得很开心。我心里不舒服,说不定给她拍照的是她男朋友,我心里真的有阴影了,这个是第二次了,我心里很受伤。往事也不想提,好累。我不是想说不好的话要她难受的人,她高兴就好了,她觉得我不理解她,我难受她说无能为力又说最爱的那个是我,她说她不是现实的人,有些事情我不知道。其实我知道她说的我不知道的事情是她家里的事,她父母的事,或许她找个比较有事业的人她父母在她那些大家族里的地位会高些,不再那么委屈吧。我不是不信她的话,但是我是不能理解的,也许心里真的也不愿意相信了,很多的时候她和她男朋友待在一起,也很开心,或许在静的时候会想起我,我已经很过得去了,她开心就好了,我相不相信都不重要,也不想再问自己相信不相信。何必,何苦!
我不是神,我是人,是个大男人,狠狠爱着的女朋友一天对我说,我们分手吧,在一起不大可能,单位有个男的对她很好,她也觉得不错,叫她“笨笨”的时候她很惊讶也慢慢接受了,我是男人所以我生气,我难受,直到现在我都难受,工作还是工作,生活还是要生活,我努力的对自己说坚强,放弃,我忍,忍不住又去找她,骂自己贱
何必,何苦!我不是神,我要原谅自己种种不坚强的表现,我是男人,心爱的女人离去我伤心很正常,别苦了自己;何必又对她放心不下,她和她男朋友相处得很好,她过的好好的我何必又去打扰,我不是神,我有七情六欲,我原谅自己的错误,但我是男人,也要慢慢变得坚强。加油。
Saturday, April 28, 2007
Monday, April 23, 2007
难眠
Tuesday, April 17, 2007
阵雨,天气阴
记得她有次跟自己说有个西安交大的研究生可能想和她交往,她提前告诉我,并提醒我我们该分手了,我很难受,默默答应了,再后来那个男生可能和她有些误会吧,又走不到一起,当时她的QQ签名是“还没开始,已经结束”。我看到心里不是滋味,她跟我说:“我心情不好”,我说:“听你这么说,我心里更不是滋味”。她说:“我这样,你应该高兴哈,你有机会了啊”。这句似玩笑非玩笑的话让我难受了一下午。
哎,有时候真的自己都好同情自己,我自问不是那种喜欢拿往事埋怨人的人,我知道自己还是好想她,希望她过得好,现在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培训,朝夕相处,不过不培训也天天见面,也应该挺照顾她的,周末他们又要去海南旅游,她说应该很好玩,我是否关心她,想着她已经不构成她生活的一部分了。
自己用最伤自己的字眼来提醒自己,自己已经不是她所需要的那个人了,这样或许会好受些,仅此目的,别无他求。。。
Monday, April 16, 2007
烟瘾?
别沉沦了,说点正事,今天天气比较热,下午一会记得要把衣服洗了,晚上去图书馆借物权法的书,再借本传记读读吧,有时想读的书图书馆都没有,网上买费时又费钱,人穷志也他妈的跟着短,再有晚上别忘记打电话回家给爸妈,好久没打了,这段时间心情难受想家打回去又怕爸妈担心,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哎,男人啊,坚强点!
Sunday, April 15, 2007
物权行为理论
上网看到一个法官说的案例:甲购买了乙的汽车,但是登记机构(应是车管所)不同意办理过户登记,随后,甲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受害者将乙一并告上法庭,因乙仍是车主,法官虽然认为欠公平,仍然判令甲乙付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次看到,感觉法官判了个错案,乙已经交付了车辆,再也没有因车辆行驶享受任何收益,没有道理承担赔偿义务。关键是这个案子是由孙宪忠引述的,还引用德国法的物权行为理论解决那法官的困惑,搞得人晕头转向的,最近物权法本身也未出现物权行为叙述,表明理论届仍未采用物权行为理论,特别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记得很久前看梁慧星的物权法时,他主张物权行为区分债权行为,但非为无因性原则,甚至严重批评无因性理论。
下周大致得弄明白这个问题吧,虽然很多学者搞学术很多年都搞不清除,能有一知半解足以吧,看了台湾的民法典也未见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发条表述,但是台湾通说都接受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而最近台湾对民法典物权编也在修正,希望借机理清一下。
Friday, April 13, 2007
拷问自己 拷问感情
在想她,想以前的往事,想现在的苦楚
为什么心还停留在过去?
曾经刻骨铭心,曾经海誓山盟
为什么要分开?
愿意接受的是有缘无份,现实太残酷,距离太遥远
心里哭喊的是爱的不够,
遇上了他人,心里已经不再有你原来的位置
能够好心分手吗,为什么不能分手后做个普通朋友?
记忆的太多,忘记的不够彻底;曾经的伤害已经无心提起,回忆的苦涩多过于爱恋;有人说不能做朋友,因为伤害过;不能做敌人,因为相恋过,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自己觉得不能做朋友,因为曾经爱过,不能做敌人,亦因为曾经爱过;分手时的伤害并不会停留很久,你恨你伤心,为的只是因为她离开你,感情的伤和身体的伤不一样,同当初的爱一般依然刻骨铭心。
那能怎么办呢?
想的是顺其自然,但自然并不容易做到;假装做朋友,痛到麻木的境地;假装做敌人,尝着隐隐作痛的滋味;自然为何物,愿她幸福?愿己忘却?她的幸福已不再含有你的成分,今生已经不可能忘却,自然只是欺骗自己借口。若是世间真有忘情之水,孟婆之汤,一定会去饮一饮,或许自然只能出现在神话故事里,民间传说中......痛无可免,行至如今,突然发现自己走过去的路;连心境都如此一样;男人别哭,或许真的只是爱的不够......
伴着酒入睡
只是半夜酒醒后的滋味也格外令人难受,万事并非完美吧,今晚继续.....
Thursday, April 12, 2007
往事
下了车已经是腊月28的晚上了,那时候我都不知道第二天就是春节了,深夜已经没有车从车站回家了,我提着箱子找到一家旅馆住下来,车站总是给人感觉很不安全,所以自己要了一间房子,没有单间了,我住进一个有三个床位的房间,房间显得有点脏,天气很冷,心也是。我坐在床上,打开电视,胡乱的调着台,我发信息给她,告诉自己在那里很难受,旅馆外面的喧嚣同房间里的冷清对比让自己更加没有归属的感觉,心还是浮着的,远方的她可能是和别人一起玩吧,简简单单的回了我,我仍就发了一两条,在长时间的等待后,我慢慢放下了手机,选了三个床位中比较整洁的那张,和着衣服躺下去,迷迷糊糊中醒来,看看时间还早,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在那一刻,我知道什么是度日如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陌生的房间,冰冷的空气;回家前都还是担心着看见爸妈苍老的样子,自己半年来浑浑噩噩也少跟家里联系,但是当自己累了,卷了的时候,心里向往的还是家里的父母。那一晚,我没有哭,再无助也不再哭出来,在这以前包括现在,我承认自己为了一些事情流过眼泪,那一晚我告诉自己坚强点,第二天一大早,我提着箱子走向了回家的旅程。
那个春节是我最难受的春节,整天整夜的待在家里,开明的父母没有责怪我一句话,默默的支持着我,很多晚上,我因爸妈的宽容和爱哭了......
治疗心病
自己听过最伤自尊的话是在那个下午吧,自己从外面回到租的房子里,问她去做什么,她说去她男朋友那里,可怜的我居然问她是他让她去的还是她自己去的。好像他叫她去的回答更能安慰自己一样,现在居然自己又回到了从前,自己都对自己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我清楚的记得她当时的回答是,是我主动要去的,他的朋友在那里,我想去认识一下,想自己能融入他的生活圈子里,多认识他的朋友。无助的我问她不爱我了不再喜欢我了吗。她听到我说的这些暧昧的话很生气,说:“你是一个有想法却不屑和别人说的人,现在这个社会很现实,我不想你成为我第二个表姐夫,我需要的是一个比我成熟能像哥哥一样照顾我的人,一个能和家里人坐着喝酒聊天的人,一个能在家人面前抬得起头的丈夫,你呢,你能给我什么,除了爱我你什么都给我不了,你能娶我吗?你拿什么娶我?你要我等多久?5年还是10年!他说他是一个追求钻石般永恒的爱情的人,他的心停留在过去的时代,是一个保守的人,所以他对待爱情很谨慎啊,我和他以后有可能在一起,有可能不在一起,但是我们已经分手了,以后也绝对不会后悔的!不说了,要迟到了,他在那里等着我。”我听完,再也没有勇气拿起电话。
上面那段话我听了晚上一字字的慢慢在电脑上打出来的,曾经和她和好后,我把这些字封起来,放在一个不想开启的网路上,没想到现在拿出来当成药引子治疗自己的心神不定,治疗自己忍不住发短信、打电话联系她的念头。替自己挽回那一点点可怜的自尊心。
看见自己邮箱里还有一封在离开重庆前的一个晚上伤心欲绝却满行间堆笑的信件,想想现在的自己,只能苦笑,信的内容就不想贴出来了,怕自己哭....
是个男人就别再哭!!!!!!!!!
无可奈何花落去
说到痛处心神不定,痛上加痛,其实这些事情自己不是早经历过吗,以前自己知道她去她夏那里看电视的时候何尝不是痛彻心扉,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平生第一次泡在网吧里玩起了网络游戏,以前视网络游戏如垃圾的我,居然也能通宵的玩,累了直接倒在床上,也不会乱想更不会失眠,多好!是自己太脆弱了吧,离开学校的我不能再那样了,我在心里求着另一个自己。很久没上网聊天了,看见往日那些熟悉的好友热情的打招呼,我却只字不能言,手都不听使唤,好友发过来的玩笑也仅仅苦笑一声。
或许应该检讨下自身吧,对待感情太认真了也不是一件好事,平常在其他的事情上花费的心思却极少,殊不知人生常有不如意事,有言无可奈何花落去,但我却找不到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花开花落本就如自然规律,一年一次,而感情却似流水,一去不返,而流走的却是人心,磕磕碰碰如能汇聚大海已无自我,若是浸入泥土却了无痕迹......
Thursday, April 05, 2007
最近比较烦
一个人独在异乡,真的过的很不顺心,很多人归结为成长的烦恼,我不觉得这些压力是随着成长而来的,或许自己本身太过单纯吧,并没有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感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两情相悦,至今自己都无法接受用哲学用大道理来分析感情的结果,情深则痛彻吧,今天学了点车回来突然感觉到好失落,想像往常一样发短信给她时,写了几个字却无法再继续写下去,现在在她身边的已经不是我了,努力劝自己坚强一点,忍着痛,写下点文字当一种发泄吧,或许只是胡乱的敲打着,让自己有忙碌的理由,不再去想.....
Thursday, March 29, 2007
Sunday, March 25, 2007
Legal English 1
对年轻的美国来说,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整个美国的历史都发生在印刷术发明之后,也就是说,她的整个发展史都是可以被记录下来的。更准确的说,没有哪 一个国家能够如此将整个历史全面的记录下来,意大利的传奇时代已经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法国、英国相当部分时代是在印刷术发明之前。但是美国的历史可以被记 录,不仅仅全面,而且是完好无缺的,不仅在独立前的殖民时代,最初的50个州的成立被记录下来,甚至连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完好的保存了下 来。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汇编已经差不多达350多卷,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基本上达到了这个数字,也就是说,如果有读者想考究美国的 法律史,那么他将面临的是超过5000卷厚重的案例汇编。
诚然,没有一个文件,或者说没有一个手写的文本能够揭示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特征,但是当千百年来保存下来的文件,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文件就是关键,当 千百年来积累下来的文件一直表述着同样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文件含有的特定的结论就是我们追寻的国家的特征。
美国法律制度,同英国一样,是基于判例法系的。大部分的私法仍是由判例法组成,日益扩大的成文法仍旧只是起到解释这些判例法的作用。判例法的方法论与法律技巧仍然对美国的法律及法律方法的理解有非常大的影响。
普通法,历史上被称为一般法、根本法,地方法律不可与之相抵制。这些普通法律是由英国宫廷的巡回法官颁布的法令。一个法令的执行通常假定实际存在的特别的 形式,一个令状,到最后,最初的普通法描绘出一系列的想古典罗马法的行为。如果一个存在的令状、一个权力要求能够被执行,没有令状的权利,即没有救济途 径,也就是没有权利的存在。这个体系直到"牛津条例"颁布才得以改变,牛津条例禁止再颁布新的令状,除非这种令状基于判例,并且这些基于判例的令状后来发 展成为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
狭小的行为模式的限制以及权力救济途径的狭窄,促成了衡平法以及衡平判例的诞生。"衡平"一词,其基本的意思是公平正义,在拉丁文中的意思为公正且善良, 衡平法最先由国王承认,后来由被称为"国王良心的守护者"的大臣门执行,为减轻那些繁重的案件而设。15世纪,衡平法及衡平判例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及 司法体系,并与传统的普通法相抗衡。衡平法的条文与原理混合在一起,与其他任何法律一样,这些条文与原理结合的异常稳固。衡平法的特征包括:减少了特定的 履行形式、禁令;这些法律原理适用于整个法律制度及大部分的纠纷案件中,这些原理也成为现代法律概念的最初来源。但是,平衡的救济通常只是存在于适用普通 救济无法满足的情形。比如:不动产买卖的特定的履行方式是必要的,考虑到不动产本身的原因,普通法(省略2句翻不出来 ,郁闷)
同普通法相比,在美国,平衡法要么通过判例要么通过发布成文法律条例接受,现在,普通法同衡平法基本上混合在了一起,到最后在联邦实践及司法管辖中,民事 诉讼的形式变成了一种形式。只有极少数的几个州保持着分开的大法官法院。尽管如此,查究这些历史的发展还是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的
由“钉子户”想到的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九龙坡杨武先生的拆迁问题,任何人看着这样一张图片都能感觉到民众的弱小,在强势的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之前,民众不堪一击,在两会高票通过《物权法》的牵引下,在网络及媒体的报道下,这个被形象的称为“钉子户”的拆迁户受到了空前的关注。
无水、无电、连爬上去都很困难,在杨先生拆迁协议未签的时候,房子周围被挖成这样,可想而知当事业主的无奈与无助,强权、强势的政府与开发商的力量彰显无遗。这张堪比失学儿童渴望读书的眼睛的希望工程宣传图的照片,却有着不同的舆论待遇。希望工程宣传照刊出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支持,该照以28万元的天价被拍卖,因为孩子的天真与贫困唤起了人内心被蒙蔽的良知,而且根本无损那些达官贵族任何利益。而“钉子户”则不同,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目前最为热门的行业,开发商,政府都想着怎么从中分得自己的一杯羹,动之以公共利益为由,肆意侵犯私人权利,在网络论坛里有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现在大学生多了,借着西方律师梦而选择法律的人也多了,在《物权法》受到空前关注的眼上,钉子户的出现给了这些大学生无限的发挥机会,法律学的不好的如我,对钉子户深表同情和愤慨,法律学的好的就显示了法律强大的解释学,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综合解释,表示了拆除钉子户的合理性,不服可以诉讼嘛?这就是经过良好熏陶的莘莘学子勤奋学习的结果,并表示了对民法前辈江平先生“只要补偿合理,为了公共利益就可以强制拆迁”的观点的强烈赞同。
此前,我一直对那些法学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深表敬佩,乃至觉得他们的名字从自己的口中如数家珍的列出来是自己无限的荣耀,或许这就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失败,法学界喜欢拉邦结派而不是追求真理,前段时间总多的法学家们还因评“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而相互攻击,我敬重他们的学识,敬重他们为自己的权利无私的斗争的勇气,但是当听到他们无关痛痒的对民众的疾苦如此评论时,心里很是失望,政府和开发商已经是强势的,在不明了事情经过的情况下,做出如江平般表示的人无疑是失败的也是不得人心的行为,法律是我们应该得以关注的东西,但是更多让我们关注的应该是人本身,法律是什么,亚里斯多德说法律就是给于任何人他所拥有的;法律应该以人为本,涵盖在法律之中的尊重人,尊重人权的思想才是其中的精髓,法律不是一门形式学科,不是技术学科,更不需要用那么多法律关系分析来证明一件事情究竟是对抑或是错;评价“拆迁钉子户”的时候,请设想一下如果你是钉子户的当事人,在遭遇了如此“待遇”之后,你拆还是不拆,你感觉是被尊敬了还是被侮辱,我却似乎带上了能看透时空的眼镜,在“孤岛”背后看见了开发商奸邪的笑脸!
Saturday, March 24, 2007
Cloudy Breeze not bad
i found that my English is so pool,even write diary is so difficult,stick to it ,i said to myself,i will write something every-morning.
My name is Spawn ,I'm from Hengyang,Hunan province of China;i was live in a small village ,the place was small but there was many people , kids got together when came home from school every-afternoon ,we playing games all the time, that's a beautiful happiness childhood.
Friday, March 23, 2007
物权法之浮动担保
粗略看了条文,大部分条文甚是熟悉,大学里老师还是都涉及过,物权法第181条新增加了一个制度,即“浮动抵押”制度,以前未曾听闻,自己连忙搜寻这些知识,得到梁慧星老师的很多文章,煞是欢喜,梁先生对该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通过浮动抵押的运作过程做了剖析,作出“建议删除”结论。总结起来,其主要理由有:1、主体过泛,《物权法》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主体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而日本、香港法律中仅仅以公司法人主体为限,其中梁先生介绍日本法只有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才可以设置浮动抵押。2、程序上浮动抵押实现复杂,梁先生称,现今中国法律理论及实践界都未形成浮动抵押登记、实现等程序的较为统一、成熟的体系,如果断然提出浮动抵押制度一是适用性不强,即抵押权人(主要指商业银行)在无法对企业财产进行有效的监督之下无法贸然借贷;二是实现抵押权程序较为复杂,而且因为浮动抵押的范围包括企业所有动产,实现抵押权将导致清算、破产。而这方面实践程序显然不太规范。
人大法工委孙礼海巡视员在物权法草案中提到,设置浮动担保的主要基于:1、可以方便企业进行融资;2、抵押程序方便,即克服了浮动抵押之前“财团担保”的复杂程序;3、现阶段已经有企业进行过类似操作,便于和国际接轨。
但是显然,这些目的在物权法中看不出能达到的效果。
另:先前去天涯论坛讨论该问题,居然因涉及敏感词汇禁发,本博客也需代理才能访问,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能用博客的基本上受教育程度应该比较好了,何况blogspot.com本是国外用户最广的博客,大陆的用户也基本上能用自己的思维去思考一些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政府会限制而不是引导,自己并不是一个反党者,也爱自己的国家,但是有些制度真是不可理喻,言论限制成风,连论坛都容不下物权法的讨论....
Thursday, March 22, 2007
Think about life
when booner left the world,at that moment,charlie 's son was born;
a live gone , another came;
Our world is so unrealliable......
Wednesday, March 21, 2007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
有网友说到一级市场的土地租赁可以超过20年,二级市场不行,有些道理但是很勉强
因为租赁市场是民法调整范畴,人为得赋予行政机关超过20年的租赁权限也说不过去。
感慨:房地产法律法规真TM多,物权法的颁布到得到比较好的实施,保护个人权益,我觉得还很长,究竟是多长,说不清楚
在法学院学了什么
毕业一年多后,思考这个问题仍显得很困难,甚至,连法律是什么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按照法学教材的定义,法律首先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着权力与义务,同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种关系是带有明显的阶级色彩的,它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工具,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
思考完上面的问题,或许这根本谈不上什么思考,只是背诵,在中国,从初中开始学习马列主义到上大学,应该说阶级观念、关系的概念已经深深侵入了学生 的脑袋里;所以要背诵或记忆上面一段论述是非常简单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来理解这个论述,这个论述同我们的生活有何关联,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常常觉得, 教材里面一旦涉及到比较宏观的概念,那都是称之为马克思主义观点的东西,论证下来,洋洋洒洒数万字亦不能抒尽心中感慨。可是当自己学完之后,重新回忆起 来,除了记忆,再也没有更重要的印象。反而,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的一段论述更让人回味:法律是给予每个人他所拥有的。
或许看现在的法学论著,在称赞亚里斯多德的同时也毫不例外的坚持马列主义的矛盾论,虽好但是不无瑕疵。关键是,这种瑕疵论究竟包含着多少可以细研的 思想在里面,我想,法学院教给我们的不应该仅仅是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怎么样,法律有什么作用;我们应该知道,为什么法律是这样,它产生的根源真的是阶级 统治的工具而已么,如果说西方国家通过打破教条,引进古罗马法,用法律的手段来替代教条的统治还有理可循;那怎么解释中国古代社会的立法?我们不仅仅要知 道商鞅变法的内容、背景及实施,我们更需要知道,那个时代为什么会适用这些法律,这些法律或者说规则起源于哪里?为什么佛教、道教替代不了法律?我们不仅 仅想知道法律与道德有什么区别,这些区别被分成几个自然段,几个论点,怎么来记忆?我们更想知道既然法律与道德之间仅仅一步之遥,究竟是谁构筑这遥远的一 步?
思绪仍旧混乱不堪,那法学院教了我们什么呢,回顾四年经历,感觉科目繁多,甚至监狱学、预审学都开过课,不管这些教师有没来上过课,也无论学生是否 逃过课,这些科目的开设应该来说是比较先进的,这些科目今天有一个比较潮流的名字“临床法学”,“临床法学”在特别注重形式的美国也应该是一个相当新的名 词,
to be continued。。。